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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一假期前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6-04-27   浏览次数:


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88号)精神及学校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有关部署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抓实推进五一假期前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同时结合学校网格化管理机制全面开展校园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整改销号,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二、排查重点

1.重点场所:实验室、危化品仓库、学生公寓、教学楼、配电房、水泵房、超市、食堂、装修工地、在建工地等。

2.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汛防台、交通安全、后勤保障、食品安全、水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校舍建筑安全等、学生防溺水、矛盾纠纷等。

、工作步骤

1.2026430日前,各二级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根据检查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对能够做到即知即改的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有困难的安全隐患填写《绍兴理工学院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汇总表》,于202643012点纸质版交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刘小燕处

2.202658前,学校专项督查组将在各二级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期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抄告形式,要求有关二级单位限时整改,逐条销号。

3.五一假期前,各二级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巩固整改成果,开展安全自查,为五一假期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稳定环境。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扛起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解决突出问题形成“深入检查-明确责任-落实整改”的闭环,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自查,确保实效。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行立改,彻底解决“老大难”隐患问题,做到“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隐患零漏洞、重特大事故零发生”。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领导小组将对校园安全进行全面督查,做到真查、真改,确保不发生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学校纪委要对本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二级单位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附件1: 绍兴理工学院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汇总表.docx



          绍兴理工学院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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