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职能部门:
为贯彻落实2024年度全省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安全提醒(12号)》等文件要求。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期末及假期校园平安稳定,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安全自查:6月30日前,各分院、职能部门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
(二)集中督查:7月10日前,学院将组织集中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假期里,学院领导将对暑期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随机检查。
二、检查重点
(一)突出重点场所检查。本次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重点场所有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餐厅及商贸、图书馆、留外楼及青年教工公寓、大学生活动中心及其他学生活动场所、消防控制中心及监控中心、高配房、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等。
(二)突出重点环节检查。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疏散通道管理及用火用气用电管理。
(三)突出重点时段检查。包括夜间消防安全管理、维修施工期间管理及假期管理。
三、责任分工
(一)学工部。负责检查学生公寓违禁电器、私拉电线、抽烟、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情况;做好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及将电池拿到寝室充电、消防疏散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做好关注学生心理危机及寝室矛盾的苗头性事件;做好期末及假期学生安全主题班会落实工作,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审批及教育管理。
(二)保卫处。负责全院消防设施设备的检修维保工作,做好师生防溺水安全“六不”教育提醒及落实好教育厅“四个一”防溺水举措;做好门岗管控工作,禁止外来车辆及访客未经预约登记随意出入校园;做好重点区域的巡防工作,重点针对架空层充电、河道游泳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暑期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监控中心要落实校园重点场所的监控上墙并常态化开展视频巡查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期末学生考试的诚信教育,做好考试违纪学生处分及教育工作;协同学工部做好学习预警学生的教育帮扶管理;组织二级分院开展一次教学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积极落实东浦派出所检查危化品仓库时提出的整改要求,推进危化品的采购、管理、使用及回收的规范化管理。
(四)科研与对外合作处。负责科研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不使用实验室假期要贴上封条,学生有需要开展实验时务必有指导老师在场,假期原则上不开展过夜实验。
(五)基建后勤处。负责落实楼宇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假期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假期维修工程的安全管理、安全预案与安全负责人是否明确等进行检查;做好校园防汛安全隐患排查与防范准备工作;根据省高校等级平安校园工作要求,10年以上的建筑务必定期进行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检测,消除安全隐患;放假前要针对教学楼、留外楼及青年教工公寓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自查,高配房要做好值班值守;落实好留外楼教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与管理。
(六)图书馆。负责做好图书借阅室及自习室的用电等安全管理;关注汛期雨期馆内图书的防汛防潮;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七)资产经营公司。负责检查餐厅及商贸的食品、燃气及卫生安全等,增加留样食品的抽查频次;做好每季度定期做好餐厅油烟道的清理工作;常态化做好燃气预警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确保正常使用;做好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智能充电桩安全规范使用,及时维修已损坏的充电插座。
(八)公共基础教育分院。会同基建后勤处,开展一次大学生活动中心及田径场等运动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强学生运动安健康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九)其他各分院、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检查重点进行地毯式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特别加强暑期外出(回家)、留校师生的安全管理;做好出境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工作;按照网格化机制做好分院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院、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参加,不走过场,切实将期末安全检查走深走实。
(二)加强隐患化解。各分院、职能部门要围绕检查重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及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将隐患找准找全,把安全检查做细做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落实隐患排查化解闭环管理,并在并于7月1日前向保卫处提交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电子稿发浙政钉,纸质稿交安全保障中心,联系人:陈杭烽。
(三)加强应急处置。各分院、职能部门要加强放假前及假期的值班值守工作,遇到突发事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假期要落实学工线、保卫线及物业安保人员的培训及业务提升工作,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
附件:《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
院平安办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