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车辆行驶管理
(一)未悬挂正规车辆号牌、涂改号牌、无牌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车辆行驶速度应保持在 20 公里/小时内,不得超速行驶。
(三)校园内严禁鸣笛,行车时应做到文明礼让行人。
(四)在学生上下课等人流高峰时段,遵守食堂区域的交通管制规定;其余区域行驶车辆应减速慢行,确保师生安全。
(五)校园内骑行电动自行车禁止带人、超速行驶,需要按要求正确佩戴头盔。
二、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必须遵守校园管理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不得随意乱停乱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行人通道。
(二)夏季高温天气即将来临,图书馆地下车库车位紧张,请各位教职员工有序规范停车,杜绝占用车库通道停车。
(三)留外楼区域请统一停放到车位上,不的随意占用道路停车,杜绝占用电动车充电位、消防通道停车。
(四)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严禁在学校建筑楼内(包含行政楼、图书馆、地下停车场)、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停放,严禁在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室内空间进行充电,严禁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
(五)校内彩虹跑道上一律禁止车辆停放,遇到有师生跑步,车辆要提前主动减速、避让。
(六)在开学、迎新、举办大型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车辆停放应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三、车辆违规处理
对于不按要求停放的违规车辆,保卫处将进行告知提醒。乱停、超速1次的贴单告知提示,乱停、超速2次的校园网通报,乱停、超速3次的列入黑名单,校内严重超速飙车等情况的直接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校内机动车首次限制进校2周、校外人员车辆限制进校六个月,屡教不改的将列入永久黑名单。
请各部门、各学院、各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外聘人员、流动人口(如餐厅工作人员、物业外包人员 等)、外来施工人员、业务合作单位人员自觉遵守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保卫处
2024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