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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商贸后勤及人流密集区域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4-04-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车辆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教安〔2024〕16 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内商贸后勤及人流密集区域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规范商贸后勤车辆通行管理
(一)落实学院商贸后勤车辆的限行管理,禁止通行时段:早上7:20—8:10,中午11:20—12:20,下午17:00—18:20。
(二)固定商贸送货车辆的行驶路线:学院商贸送货车辆统一由南门进,行驶路线统一从群贤楼东南面道路绕行经过7—8幢东北面,直行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南面道路,右转直行经过至善桥,行驶至北区学生公寓和篮球场中间道路到达兴越楼,送完货从兴越楼北面掉头原路返回至西门出。
二、落实人流密集区域车辆限行管理
(一)明确车辆限行区域及时间,限行时间:早上7:00—8:10,中午11:20—12:20,下午16:40—17:40,限行区域:南区学生公寓4、5、6幢与7、8幢、食堂中间道路,北区学生公寓11幢与兴越楼中间广场。
(二)确保限行时段车辆有序停放,南区车辆统一停放至群贤楼东南面道路,车辆由7—8幢东北面绕行通过,北区车辆统一停放至9-10-11幢学生公寓东面道路,车辆由兴越楼后门广场区域掉头通行。
以上规定自2024年4月24日起开始实施。
学院平安办
202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