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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3-0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创造平安校园。现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等上级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校园内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7年3月8日—10日)

各系及班主任(辅导员)要组织各自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学校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则,自觉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对系里学生摩托车拥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二、自行清理阶段。(2017年3月13日—15日)

相关摩托车所有人及时处理车辆。

三、集中整治及清理阶段。(2017年3月16日起)

从2017年3月16日起,所有无牌无证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院内师生员工证件齐全的摩托车,经保卫处同意后可下车推行进校停放在指定位置(校内禁止一切摩托车行驶)。对在校园不按照规定行驶、停放的摩托车,将根据实际情况移交绍兴市交警支队镜湖交警大队处理。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保卫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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