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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5-09-09 浏览次数:
各分院、部门: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校园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绍兴理工学院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生不得购买、新增电动自行车,稳步提升师生绿色、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助力高水平平安校园建设,具体措施告知如下:
一、从9月11日(包括9月11日)开始,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不得购买、受让、新增电动自行车;2025级新生已经提前告知不允许购置、携带电动自行车到校。
二、9月15日开始,将对所有在校电动车(包括教职员工、商贸等)实行线上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给每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校园通行证)。
三、9月15日开始,学校将对无牌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不允许进校),请前期购置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请及时上好公安牌照,否则将予以清理。同时,所有无牌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带离到校外处置,不得转让给校内其他同学与不得在校园内骑行。
四、9月25日至10月10日,对校内所有符合申领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校园通行证);上牌结束后根据《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未上牌车辆不予进校。
请各职能部门、分院告知师生员工及食堂商贸员工,遵守学校规定,共创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安全保卫部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