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职能部门:
今年6月是第24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通过创新开展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隐患排查等系列活动,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
查找身边安全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化安全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二级党总支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 “周三”理论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
2.召开主题班会安全教育全覆盖。各分院组织班级于6月25日前组织召开“校园安全人人有责”主题班会,组织观看《高校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片的警示作用,并结合案例分析(如实验室事故、宿舍火灾、网络诈骗、寝室安全等)。(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聚焦风险辨析、隐患排查常识和逃生自救科普等内容,同步举办安全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组织师生关注“国家应急科普宣传”微信公众号,提高应全体师生学习掌握应急知识的积极性,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营造“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浓厚氛围。(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
4.全力打造安全文化宣传矩阵。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安全宣传知识;在校园宣传栏、学生公寓区张贴“畅通消防通道”“严禁电动车进楼”等提示,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实验室安全警示录》《逃生路线演示动画》等视频。(牵头部门:组织宣传部、安全保卫部)
(二)开展隐患排查,织密防控网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分院及职能部门要抓住“安全生产月”的有利契机,紧扣季节性安全管理特点和校园事故防范重点,围绕校园安全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消防燃气安全、建筑物设施、特种设备运维、实验室危化品管理、食品卫生监管、交通秩序维护、自然灾害防范等关键领域,以及学生心理健康、防拥挤踩踏、防溺水教育、网络诈骗防范等专项工作,系统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
2.全员参与查找身边安全隐患。构建“线上+线下”双向互通的风险预警体系,开展以“人人参与安全治理,查找身边安全隐患”主题的“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通过学校安全反馈平台、部门直通热线、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等渠道,建立安全隐患动态报送网络,形成群防群治格局。(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
(三)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处突能力
1.开展处突专项培训,夯实应急处置基础。组织校园安保队伍进行水上救援、反恐防暴等应急处突培训,开展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处置初起火灾为基本内容的消防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处突能力。(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
2.抓实应急演练预案,推进自救素养提升。各分院、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常态化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师生员工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确保熟知校园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畅通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通道。要结合校园实际,组织开展模拟逃生演练、自救互救等活动,不断增强师生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部门:安全保卫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年度平安建设工作的关键组成环节,各分院、职能部门务须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安排,提前统筹规划,健全责任链条,量化工作指标,制定分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有声势、见成效、创特色。
(二)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长效机制
构建跨部门协作、多方位联动的协同机制。需明确任务分工、责任主体及进度安排,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保障活动实施过程统筹到位、推进有序。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传播实效
各分院、职能部门要通过宣传板、宣传条幅、电子屏等媒体和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引导,宣传报道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及成效和做法,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提升
各分院、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常态长效,切实达到“以月促年”的良好效果。请所有二级单位6月25日前将《安全隐患自查表》报安全保卫部刘小燕;同时,各二级分院、学工部、组宣部、安全保卫部、基建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教务处等二级单位,6月27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材料(包括照片等)报安全保卫部俞志高。
院平安办
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