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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校园内废旧无主车辆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24-05-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的停车秩序,营建和谐美观的校园环境,学院将对乱停、乱放、长期无人使用、影响行人行车安全、占据消防通道的废置(弃)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和处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
车身严重残破(如缺少部件、车辆严重锈蚀或变形等)、落满灰尘、车胎老化瘪气等明显长期无人使用的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
二、清理过程:
1、整理阶段。5月15日—5月20日,保卫处将对停放在公共部位,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车、自行车进行梳理,并贴上标签(废旧无主车辆)。
2、确认阶段。5月21日—5月24日,如对贴上标签的自行车有异议的,请各位师生及时自行整理。
3、收集阶段。5月25日—5月28日,把自行车集中收集至指定地点摆放(具体地点:南区统一收集在南区学生公寓地下室;北区统一收集在北门门岗周边)。
4、认领阶段。5月29日—5月31日,师生可凭车辆购买凭证和身份证(学生证)到临时停放点认领自己的车辆(无凭证车辆凭具有辅导员签名的各分院证明认领,证明内容要写明车辆牌子、颜色等特征)。
5、处理阶段。统一清理(5月31日后)。对于无车主认领的废置(弃)非机动车,学院将统一集中处理。
联系电话:85396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