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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学前校园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8-08-26   浏览次数:

各分院、职能部门:

为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新学期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等安全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平安校园”工作计划,决定在开学前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检查重点。

主要针对水电安全、校舍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校园三防、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等方面。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排查):830日前,各分院、职能部门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求学院领导参加联系分院的实验室等安全工作。检查结束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纸质稿于830日上午11点前上交到保卫处陈杭烽。

第二阶段(督查巡查):831日至92日,由学院领导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一组:宣海江,陶亦伟、陈永东(联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检查部位:消控中心、地下泵房、技防设施、学生公寓、校园周边等部位;

第二组:石旭明,王汉灵(联系人),宋少平、朱迪银及其他相关人员;

检查部位:图书馆、工地、装修场所、高配房、青年教工楼、外接充电场所、食堂、商业网店、南区地下车库等;

其余学院领导参加联系分院实验室、机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分院、职能部门要从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二)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要认真组织检查活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三)总结经验,及时整改。各分院、职能部门要在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结果认真进行分析总结,针对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努力提高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docx

 

保卫处

201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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