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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18年春季开学暨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院长、党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2-28   浏览次数:
 
 

各分院、各部门:
为确保 2018 年春季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以新作风新气象迎接新学期开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拟于 3 1 -3 4 日组织开展 2018 年春季开学暨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自查工作,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
1. 学生报到返校准备情况。 学工部、各分院是否已做好新学期学生开学报到通知及落实工作?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如何?是否已安排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等情况。
2. 开学的教学安排组织情况。 教务处、各分院要检查并核实新学期教学计划是否已按计划全部落实,师生教材、教辅材料是否已到位,教材选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教学实验设施保障情况。 资产管理处、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要会同各分院排查实验室、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校园网络等设施设备配置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能满足教学安排的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 校园基建后勤保障情况。 基建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要逐一梳理排查寒假维修、改建工程进展情况,校园生活配套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情况,餐饮、商贸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等,确保新学期开学各项配套服务正常运行。
二、校园安全管理
1. 校园重点领域治理管理。 保卫处要重点排查重点领域的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是否配齐,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工作。
2. 食品餐饮安全卫生管理。 资产经营公司要重点排查食堂食品采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不断完善学院食堂就餐环境。
3. 校园用水用电安全管理。 基建后勤处、资产经营公司等相关部门要重点排查食堂、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教学与生活场所的用水、用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做好设施设备的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4. 校园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 各分院、各部门是否按照学院上学期末召开的关于安全自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是否已安排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是否突出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等。是否积极开展防春季传染病教育宣传,加强学生卫生防疫等工作。
请各分院、部门按照上述《通知》罗列的问题清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做好 2018 年春季开学及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自查,梳理各项开学工作及安全风险防控点,逐项及时解决,并形成自查报告于 3 4 日下午 5 点前报院长、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王兰娟,联系电话: 88345808 ,自查报告发送邮箱: 61447545@qq.com
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8 2 28
附件:
1.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8 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2. 自查报告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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