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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7-04-1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的“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决定开展2017年“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学院于四月中旬至五月下旬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以“加强安全防范、构建平安校园”为活动主题。在全院开展“防火、防盗、防诈骗”三防教育,扎实推进安全教育“进班会、进团队、进书院”三进工作,努力实现和谐校园“发案率下降、安全隐患下降、违规用电下降”三下降局面。

二、组织领导

由学院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系(部)书记组成2017年“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

1.强化日常安全教育,营造教育氛围。通过开讲座、图片展示、沙龙等活动,营造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宣传氛围,提升全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求各系在4月下旬前组织召开班级主题班会,专门组织学习、传达安全教育知识。

2.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处置能力。通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校园安保队伍素质拓展培训”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队伍的处置能力、专业技能。校卫队能在关键时刻 “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切实为校园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3.开展隐患自查工作,整改落实到位。各系(部)、职能部门结合其中的要求,在4月26日前对各自责任区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特别是学生公寓、食堂、商业网点、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请各系(部)、职能部门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在4月28日前将安全隐患自查表上交到保卫处,届时学院将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4.加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报送制度。各系(部)、职能部门在发生师生人生安全、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时,应该及时上报学院主管部门。上报时应全面、准确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信息安全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和信息工作的时效性、对称性。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平安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附件1:“平安校园”建设月活动安排表

附件2: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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